用同事QQ乱聊天 无辜人受伤 悔断肠
QQ被无聊的同事偷偷用来搞了一个恶作剧,结果惹得朋友的男朋友吃醋,最终给QQ主人引来一场无妄之灾。近日,瑞昌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本不该发生的故意伤害案,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管制两年。
2012年6月1日下午,在瑞昌一吧工作的王某趁同事曹某上厕所时,用曹某的QQ号与其朋友余某聊天,要余某做他的女友,后来聊天记录被余某的男朋友、尚未成年的张某发现。次日凌晨,张某叫了两个人,带上两把西瓜刀一起到吧找曹某麻烦。他们将曹某叫出来,几人随即对曹某一顿乱砍后逃离现场。
经法医鉴定,被害人曹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,伤残程度为一处九级伤残、两处十级伤残。直至曹某被打进医院后,王某才知道因为自己的一句玩笑话连累曹某无辜受伤,为此感到后悔不已。案发后,被告人已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,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依法应予以处罚。鉴于被告人系未成年人,有坦白情节,且已赔偿受害人并取得谅解,结合庭审中查明的,被告人因年龄较小,缺乏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,法律意识淡薄,一时冲动伤害他人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